航空大厦院内市政供暖管道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航空大厦院内市政供暖管道施工项目;
1.2 采购人:星空官方网站,星空xingkong(中国)石家庄物业服务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航空大厦院内市政供暖管道施工项目,自现有预留接口处,按照图纸直埋管道DN350和DN250至大厦原市政供暖预留接口,并根据设计图纸,将管道引入至楼内热力泵房内。
2.1 采购范围:航空大厦院内市政供暖管道施工项目施工清单范围内招标,具体内容按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2.3 建设地点:河北航空大厦(石清路9号);
2.4 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和市政供热单位要求,管道的施工、试运行及验收应符合《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的规定,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2 (1)资质要求:A.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与本次采购相适应的施工能力;
B.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书(处于换证期间的须持有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其它证明文件);
C.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事业单位除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北航空大厦(石清路9号)1428。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采购公告在星空官方网站,星空xingkong(中国)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采 购 人:星空官方网站,星空xingkong(中国)石家庄物业服务分公司
地 址:河北航空大厦(石清路9号)
联 系 人:赵曦
电 话:18033827996
邮 编:050000
电子邮件:hbhkw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