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通用航空发展观念 核心是放开市场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2016-09-14
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并称民航的“两翼”,但目前我国两翼的发展并不均衡,也导致民航业的发展不平衡。这种局面正在逐渐被打破。前不久,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首个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让通用航空市场迎来了春天。
转变发展观念的核心是放开市场
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迅速,总体上看,我国通用航空发展需求已经出现了结构性变化,交通服务、公益服务、娱乐服务和大众消费等开始成为主要需求。
但长期以来,由于低空空域不够开放、通用机场数量不足、服务保障设施不配套、通航飞机制造和引进受限、人员资质门槛要求过高,导致通航发展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经营活动结构性失调,市场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冯正霖坦言通用航空发展遇到的困难相当多,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他认为,在解决外部问题上要转变观念,把通航发展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两个转变’的核心就是要放开市场,激发社会资本活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促进通航发展的合力。
冯正霖认为,总的来看,“大通航”要发挥交通功能、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新型业态三大任务。
释放简政放权的制度红利
通用航空种类繁多、以作业飞行和个人娱乐体验为主、以目视飞行为主、机型普遍较小等特点,都给简政放权带来了不少挑战。在这方面,通用航空发达国家和地区拥有比较成熟的经验,也都建立起了独特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冯正霖表示,我国需要认真研究国外通用航空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找准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业管理的切入点和监管重点,用好“他山之石”。
“在坚持安全第一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探索放管结合,当前更注重的是‘放’。”冯正霖告诉记者,民航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在企业设立、运力引进、计划申请等环节不再增设条件,已经取消的事项不以备案方式变相审批,研究推进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与运行审定联合审查、一次发证。
在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将以完善规章标准为抓手,针对不同的功能用途、不同的环境条件、不同的发展需求,按照“灵活、简化、安全”的原则,对三类以下通航机场以备案管理方式代替审批制,对水上机场、直升机起降场等建设需求迫切的,优先制定相应建设标准。
在提升通用航空适航审定能力方面,将以创新管理方式为抓手,在继续加强行业核心审定能力建设的同时,与国内大型制造企业合作,扩大委任范围,与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合作,分类下放审批职能,节约行政资源,提升审定效率。在通用航空器的发展上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航空器,合理引进国际先进的通航飞机,加大研发新能源飞机力度,从全产业链角度,促进新能源飞机的发展应用。